是正:订正,校正。书记:书本。
本指:原意。
消息:斟酌。
二字:指一个字有两个形体,两种写法。
雚(ɡuàn):水鸟名。
獦(liè):指打猎、捕捉禽兽。
竉(lǒnɡ):孔,洞。
蚩(chī)薄:讥嘲鄙薄。蚩,通“嗤”,嘲笑,讥笑。
微相影响:稍微近似。
尺牍:信札,书信。
世上那些研究文字学的学者,不明白古今字体的演变规则,必定依据小篆的形体来校正现在的文字;只是,《尔雅》、《三苍》、《说文解字》等书,哪能尽得苍颉所造字体的本意呢?这些字书也是随着时代的发展而有所变化,相互之间有同有异。西晋以前的字书,怎么能够全部加以否定呢?只要它们体例完备自成系统而不是任由人随意发挥就可以了。考订校对文字的对错,尤其需要仔细斟酌。像“仲尼居”,三个字中,就有两个字不合正体。《三苍》中的“尼”字旁边多了个“丘”字,《说文解字》中的“尼”是在“尸”字下面加“几”字:像这样的情况,怎么能够盲目依从呢?古时候不存在一个字有两种形体这种情况,同时有很多假借的现象,把“中”字假借成“仲”字,把“说”字假借成“悦”字,把“召”字假借称“邵”字,把“閒”字假借成“闲”字:像这种情况的字,也不用更改。自然也有讹误错谬的文字,这些错误形成了鄙陋的习俗,如把“乱”字的偏旁写成“舌”,“揖”字下面没有“耳”字,将“鼋”字、“鼍”字写成“龟”字旁,将“奮”字和“奪”字写成“雚”字旁,在“席”字中加“带”字,在“恶”字上面安“西”字,在“鼓”外部加“皮”字,“鑿”字的顶部写成“毁”字,将“离”字配上“禹”字,“壑”字居然加了“豁”字,“巫”字和“经”字的部首相混,“皋”字写成“泽”字的半边,“猎”字变成了“獦”字,“寵”字变成“竉”字,“业”字的左边加了“片”字,“灵”字的底下添了个“器”字,“率”字本就有读成“律”的时候,非得改成别的字;“单”字本来就有“善”这个读音,往往被分析成别的读音:像这样的情况,不能不修改。我过去初读《说文解字》的时候,很鄙薄这些通行的俗字,按照正体写则怕别人不认识,顺从时俗写那么自己心里又厌恶写错字,不用这些字又没法下笔。随着见识日渐广博,才懂得适时变通,纠正以前用字时的过分拘泥,打算取二者中间。要是撰写文章,就选择稍微近似的字来用,要是写官府公文,以及与别人来往的书信,就不违背通行的用字习惯了。
案:弥亙字从二间舟,《诗》云“亙之秬秠”是也。今之隶书,转“舟”为“日”;而何法盛《中兴书》乃以“舟”在“二”间为舟“航”字,谬也。《春秋说》以“人十四心”为“德”,《诗说》以“二在天下”为“酉”,《汉书》以“货泉”为“白水真人”,《新论》以“金昆”为“银”,《国志》以“天上有口”为“吴”,《晋书》以“黄头小人”为“恭”,《宋书》以“召刀”为“邵”,《参同契》以“人负告”为“造”:如此之例,盖数术谬语,假借依附,杂以戏笑耳。如犹转“贡”字为“项”,以“叱”为“匕”,安可用此定文字音读乎?潘、陆诸子《离合诗》《赋》、《栻卜》、《破字经》,及鲍照《谜字》,皆取会流俗,不足以形声论之也。
亙(ɡèn):假借为“亘”字。
秬(jù)秠(pī):秬是黑黍的大名,秠是黑黍中一稃二米者。